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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王德麟 - 教務處 | 2020-05-19 | 點閱數: 350

前略...

P.34

五、教師專業發展

  教師是專業工作者,需持續專業發展以支持學生學習。教師專業發展內涵包括學科

專業知識、教學實務能力與教育專業態度等。教師應自發組成專業學習社群,共同探

究與分享交流教學實務;積極參加校內外進修與研習,不斷與時俱進;充分利用社會資

源,精進課程設計、教學策略與學習評量,進而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教師專業發展實施內涵

1.教師可透過領域/群科/學程/科目(含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教學研究會、年級或年段會

 議,或是自發組成的校內、跨校或跨領域的專業學習社群,進行共同備課、教學觀察

 與回饋、研發課程與教材、參加工作坊、安排專題講座、 實地參訪、線上學習、行動

 研究、課堂教學研究、公開分享與交流等多元專業發展活動方式,以不斷提升自身專

 業知能與學生學習成效。

2.教師應充實多元文化與特殊教育之基本知能,提升對不同文化背景與特殊類型教育學

 生之教學與輔導能力。

3.為持續提升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形塑同儕共學的教學文化,校長及每位教師每

 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並進行專業回饋。

4.原住民族教育師資應修習原住民族文化教育課程,以增進教學專業能力。

()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

1.學校對於課程設計、教材研發、教學策略、學習評量與學習輔導等,積極開發並有具

 體事蹟者,應給予必要之協助與獎勵。

2.各該主管機關與學校應支持並提供教師專業發展之相關資源, 如安排教學研究會或教

 師專業學習社群的共同時間、支持新進教師與有需求教師的專業發展,提供並協助爭

 取相關設備與經費等資源。

3.各該主管機關與學校應鼓勵並支持教師進行跨領域/群科/學程/科目的課程統整、教師

 間或業師間之協同教學,以及協助教師整合與運用教育系統外部的資源,例如社區、

 非營利組織、產業、大學院校、研究機構等資源,支持學生多元適性的學習。

4.教師為了掌握領域課程綱要的內容,以及發展跨領域/科目課程及教學之專業素養,各

 該主管機關應提供教師研習或進修課程,並協助教師進行領域教學專長認證或換證。

5.各該主管機關應從寬編列經費預算,協助並支持教師進行專業發展與進修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