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家長,您好:
114年9月24日(三)~26日(五)為本校國二戶外教育活動,由於颱風(米塔
颱風、樺加沙)可能襲台,本校擬因應措施如下:
一、請家長/同學留意出發日(9月24日)停班停課消息(以行政院人事行政處公
布為主),若出發地或目的地(臺南、高雄)達停班停課(或停課)標準,
則國二戶外教育活動將延期至115年4月中旬以後辦理。
二、若如期出發,但遇9月25日(四)停班停課時,則在獲知消息時提早撤營返校,
終止後續活動。
三、若如期出發,但遇9月26日(五)停班停課時,則在獲知消息時提早撤營返校,
終止後續活動。
四、為確保師生人身及交通安全,於接獲停班停課訊息時,承辦活動的廠商將於當晚
備妥充足數量之合格遊覽車,將師生順利送抵學校。屆時,請家長到校,聽從現
場校方人員指揮、引導,共同協助將孩子們接回。
五、安全順利為學校辦理戶外教育的最大考量,期待本次戶外教育能順利出發、平安
歸來,學生亦能從中獲得美好的回憶,若有任何問題請洽大橋國中教務處設備組
(302-1793#12)。
六、後續若天候影響或是其他狀況,校方會與承辦旅行社協商,於評估調整後另行公
告。
法規名稱: 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10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21935A號 令
九、學校辦理戶外教育,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學校應隨時注意戶外教育場域之天候及環境變化,遇有風險,應取消或延期;
配合氣象、災害防救單位警報之發布,活動時發生緊急事故或有發生之虞時,
應即採取應變措施,並中止或終止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