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局公告:
113 年度本市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教保服務人員個別諮商輔導服務業於113 年4 月 25 日簽訂契約,契約簽訂後,個別諮商輔導支持服務應向受託單位(寬欣心理治療所)申請,相關宣導圖卡及流程圖另案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