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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黃煜彬 - 總務處 | 2024-01-22 | 點閱數: 72

臺南市政府與臺南市議會合辦 113 年度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第 2 期報名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臺南市政府 113 年 1 月 15 日府秘採字第 1130137207 號函諒達。

二、各校有需求同仁請先至學習護照( http://e-learning.tn.edu.tw/)報名(研習代號:289052 ,研習日期 113 年 3 月),學習護照報名開放時間 113 年 1 月 18 日(四)上午 9 時起至 22 日(一)下午 4 時止,以報名時間先後順序錄取,報名原則每期以一校一人為原則,如超過,於審核時將會拒絕報名。

三、報名成功後,請於 113 年 1 月 23 日(二)下班前將附件學員基本資料表(ods),填妥後寄 tngoal@tn.edu.tw ,由本局統一彙整後送本府秘書處報名。如已至學習護照報名成功之同仁,因故不能參訓,請於 1 月 22 日前至學習護照取消報名,超過前開時間後則需正式發文至本局取消報名。本次訓練時數統一由本府秘書處核發,學習護照本局不另核發時數。

四、本訓練非屬指派強制受訓,請各校除考量各校需求外亦請考量參訓人員意願及時間,避免出現報名後拒絕上課亦拒絕請假情事浪費有限名額,如今年度發生前列情事,本局將送獎懲建議函至各校建議懲處相關人員;另請各校應確實了解上課時間( 113 年度係每週兩日全天,需 7 周)、地點等相關訊息後再報名,避免出現報名完成後又以無法配合上課時間地點為由退訓,影響個人日後報名權利。

五、有意願列入備取人員者,請詳說明一函文第 4 點,於候補期間(自 113 年 1 月 27 日起至 113 年 1 月 30 日止) 至臺南市政府公務入口網(http://login. tainan.gov.tw/login.aspx)登入帳號及密碼後,於『教育訓練報名』區報名審核後,視為備取人員,秘書處將依序以電話通知遞補。

六、請各校同仁報名前,請確認是否之前已經參訓,已經參訓過之同仁,勿於學習護照報名,如參訓過同仁欲補課、補考,或除學習護照報名外之疑問,請洽本府秘書處江佳穎小姐,電話: 2991111#84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