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案所稱清寒,係指中 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下同) 50 萬元以下 者。旨案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 顧者-父母(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相關申請作業規 定、表件格式請依本文所附要點、申請書等資料內容辦 理。
二、旨案原住民籍學生之認定以行政院核定之原住民族別,分 別為阿美、泰雅、排灣、布農、卑南、魯凱、鄒、賽夏、雅美、邵、噶瑪蘭、太魯閣、賽德克、撒奇萊雅、卡那卡 那富、拉阿魯哇共 16 族。
三、旨案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中生每學期 2,000 元整(即每 學年 4,000 元整)。
四、旨案助學金網路申請平臺網址為 https://cip.ntcu.edu. tw
五、欲申請者請下載附件申請書填寫,並於 9/30 前將資料繳至教務處以便上網填報。
備註:申請書使用特殊狀況申請表者,需有以下情況:,如父母失聯不負照顧養育責任、父母入獄、申請人由社福機構安置或 由其他親屬照顧養育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