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8 年 4 月 18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80436711 號函辦理。
主旨:修正「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部分規定,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修正「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部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