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助對象:單親家庭子女
二、獎助金額:國中組-每名新台幣參千元整
三、申請文件:
1、 110學年度學業成績單(總平均 75 分以上)
2、 111/7/1至 111/9/30 期間內之申請者本人及監護人戶籍謄本正本,共同監護者需檢附雙方戶籍謄本(需有記事內容)
3、在學證明正本
四、加分文件:
1、重大傷病紙本證明或重大傷病卡正反面影本(效期內)
2、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效期內)
3、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五、申請時間:111/9/1至 111/9/30 日止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