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教職員出勤差假管理實施要點規定。
二、出勤時間如下:
(一)職員每日到勤時間為上午8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3時00分至17時00分。
(二)教師出勤時間為上午7時30分至12時30分,下午1時00分至4時00分。
(三)學校辦理之學生期中考試、期末休業式等日仍應全日出勤。
三、爰此,星期二上午7點30分升旗典禮時,除導師及兼課教師外請全體教師依出勤時間,於面對司令台左後方的空地參加升旗並點名,升旗結束後再行回到辦公處所或教室,請勿先行離開,如事先知道無法參加升旗典禮,請依規定請假,無故未到者,視為曠職,敬請配合。(註:遲到或早退未辦理請假手續者為曠職)
四、上班遲到者請向本室補請假,以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