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1年9 月 23 日止
二、名額:3名
三、獎學金金額:新台幣捌千元整
四、申請資格:
1、就讀台南市國民中學及高中職學生,且未領取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
2、家庭經濟困頓,致有無力完成註冊者,或有學業中輟之虞者。
3、學業成績(一般學科):各領域均達平均 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4、日常生活表現:未有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者。
五、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清寒證明書正本 1份(1持有低收或中低收證明2村里長開具之清寒證明書3學校導師推薦並由學務主任及校長予以證明。以上三種方式擇一)。
3、戶口名簿影本 1份。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是在學證明 1份。
★請有意申請者於 9月 23 日前繳交以上文件至教務處統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