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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蔡沛珊 - 總務處 | 2022-06-23 | 點閱數: 240

請本校教師(含代理、兼代課教師、不含教師兼任行政人員)繳回 2 把鑰匙

 1.舊辦公室鑰匙。

 2.舊辦公桌鑰匙。

請務必配合於71(五)1700繳回至總務處事務組,未繳回或繳回有誤者,將無法配發新學年辦公室與辦公桌鑰匙,影響自己與他人權益甚鉅,敬請配合辦理。

備註:若辦公室沒有變動,鑰匙不用交回,但需來電告知總務處事務組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