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說明: 為幫助國中小學童繳交書籍費、代收代辦費及偏遠山區課輔經費等,讓許多經濟弱勢的兒童能有基本的受教育的權利,故補助貧困學童每年每人4,000元助學金(分第一、二學期撥款,優先使用於書籍費及代收代辦費,剩餘費用再由學校依照認養學生實際需求統籌處理,包括學用品、制服費、學校課輔費、校外教學…‥等就學用途項目)。
二、金額: 每年每人4,000元助學金(分第一、二學期撥款)。
三、申請對象:以偏遠地區及107學年度獲補助學校(不含原臺南市非偏遠學校)為優先。
四、已依規定領取政府之補助、減免或其他性質相當之給付者,不得重複申請。
五、欲申請者煩請導師配合填寫附件學生資料,於108年9月10日(星期一)前寄至本校承辦人信箱(ellen1208@dcjh.tn.edu.tw)以利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