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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會計室 | 2021-08-30 | 點閱數: 1036

各位同仁好~

  一、快篩試劑的請購單如附件,請詳附件。

二、符合補助的人員請詳附件:

三一些動支注意事項如下:

1. 老師每次快篩補助 300 元,每人最多 3 次
2. 點驗人請蓋單位主管主任,代表已有繳交相關快篩證明給單位主管。
3. 單位主管也請主管主任蓋章。
4. 請購人請蓋申請人自己
5. 有無代墊費用請註明
6. 如果快篩費用單次超過 300 元,仍僅補助 300 元,右上角欄位請寫上實支 300 元蓋章

7.貼上收據(記得寫上抬頭:臺南市立大橋國民中學)或發票(請打統編:98778530),其他核銷規定請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辦理核銷。

8.另外如果老師是去醫院快篩,必須扣除掛號費用僅補助快篩試劑的材料費(單次上限 300 元),檢具醫院收據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