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對象:
1、中途輟學、中途離校定義:因經濟因素阻礙無法穩定就學,目前未在學校就學者。
2、中途輟學之虞、中途離校之虞定義:因經濟因素阻礙無法穩定就學,曾有中輟或中離紀錄者導致不穩定就學。
二、計畫目標:
1.促進中輟與中離學生返校並穩定就學 協助因經濟因素阻礙無法穩定就學之中途輟學、中途離校或有中途離校之虞之學生,並提 供每月生活費及學雜費用,減輕返校期間的經濟壓力,以達到穩定就學之目的。
2.提升學生學習力與職涯規劃的能力 藉由開辦多元、適性活動及課程,培養學員聽、說、讀、寫的能力,增強學員學習動機及 動力。並提供生涯或職涯等相關學習課程及結合職涯規劃書,找到自己的職涯方向。
3.建構學生返校與穩定就學之支持網絡 建立老師及社工服務合作模式,透過每月定期關懷訪視輔導服務,協助學員處理返校期間 的不適應,也藉由同儕社群交流,相互鼓勵與支持,強化學員的支持系統。
三、申請資格(符合以下資格方得申請):
1.年滿 12-19 歲之青少年,並於 91 年 8 月以後至民國 98 年 8 月以前出生者。
2.因家庭經濟因素阻礙無法就學:目前未在學校就學及曾有中輟或中離紀錄者。 3.110 學年度返校就讀或持續就讀之國中、高中職(含五專一至三年級學生)。
4.同一戶籍或同住一戶限補助 2 人。
5.凡接受過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計畫資助同學不得再申請
四、補助名額與金額:國中組/每學期最高補助 1 萬 5 仟元 (補助項目為:生活費及學雜費。)
五、申請期間:2021 年 06 月 21 日(一)起至 2021 年 07 月 23 日止(五),逾時恕不受理。
六、報名方式:
申請步驟:
步驟一:線上填報申請表資料。
步驟二:請下載返校計畫書及師長推薦函等 2 樣書面資料,師長推薦函請學生邀請老師、社 工或鄰里長等進行(擇一即可)推薦,並完成填寫。
步驟三:完成返校計畫書及師長推薦函,一併以 E-mail 方式寄出。
步驟四:電子檔寄至電子信箱:lcy9921@youthrights.org.tw,主旨請註明【申請第四屆青春不輟 返校就學金計畫】。
*完成以上步驟及資料繳交,方可進入審查會議進行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