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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訪客 - 教務處 | 2019-06-25 | 點閱數: 825

說明:
一、為強化校園安全且維護教師授課、學生受教權及學習權之權利,請貴校落實上課巡堂制度。
二、另應宣導教師於教室上課時,除撥放影片或西曬原故而需使用窗簾,教室應保持通風明亮;於上、下課期間有師生在教室內,請勿鎖門;亦請落實教導學生自我保護,並在聯絡簿上加強宣導校園聽我說求助專線( 2959023 )運用。
三、另貴校教職員工因公務或臨時其他要事,而利用下班或假日到校辦公,請訂定並落實登記制度且注意留校之自我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