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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蔡德利 - 防疫專區 | 2021-03-12 | 點閱數: 261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0 年 3 月 3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00029084B 號函辦理。
二、請依本公告事項執行防疫措施,加強宣導及勸導民眾落實配戴口罩、實名(聯)制等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