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獎助學金對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申請單位:
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
(二) 申請對象:
1.家境清寒之學生,經老師認定或提供書面證明者可申請:
♦持有鄉、鎮、區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
♦家庭突遭變故,生活陷於困難,經學校導師認定,
♦家境清寒,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
♦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經學校導師認定,
2.對科普或環境文化保護具熱忱學生:曾參與校內或校外環境/文
3.其他表現條件:
♦在校品格表現:行為表現良好,且(銷過後)不得被記小過以上之懲
♦在校學習表現: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必須達70分以上,
※申請本獎助學金之國中學生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國小學生不在此限):
1.對自然科學有高度興趣,且願意全程參與本獎助學金舉辦的光電
2.營隊過程中,需配合課程及活動進行,積極參與,
補助名額及金額
台南市補助名額:國小110名、國中65名
國中在校生為每學期每名獎助學金4,000元。
時程
(一) 學生申請時間:有意者請於至109年9月30日前將資料繳至教務處
(二) 營隊活動期間:109年10月18日起至109年11月22日止
(三) 撥款與獎狀發放時間:109年12月。
申請者應繳驗之文件
(一) 清寒證明文件。
(二) 申請表暨家長同意書乙份。
(三) 學業成績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