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
2、家境清寒具有低收中低收或其他清寒證明者
3、前一學年度全學年學業成績在 85分以上者
4、須符合下列具體事蹟
(1)長期協助家務,照護老殘幼小,親侍久病未癒之尊親屬,經年如一而無怨尤者
(2)謹身節用,刻苦奮鬥,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身德里鄰讚佩者
(3)克盡孝道,助人行孝,糾正社會不良風氣,感化頑劣有具體事蹟者
(4)其他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要求,足以導引人心,見賢思齊者
二、獎助金額:國中學生經評比後每位發放新台幣陸千元整
三、申請表件
1、申請表
2、師長推薦書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
4、前一學年度成績單
5、低收或中低收或其他相關清寒證明影本
6、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四、申請期限:欲申請者請於本年度10月 26日前將上述三資料備妥,繳至教務處彙整一併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