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您好,衛生組有一件事情請託您。教育局來函-「109學年度永龍建設公司捐助臺南市國中小學校弱勢學生配(換)鏡實施計畫」,受捐助對象包含永康區國中小學校需配(換)鏡之弱勢學生,弱勢學生為 1.領有低收入或 2.中低收入、 3.家庭突發因素及 4.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 4 種。故要請導師先下載附件,再將班上的弱勢學生名冊騰打完畢後,寄回我的信箱(deconnis@dcjh.tn.edu.tw),內容僅需填寫班級、座號、姓名、身分別、導師簽名即可,配(換)鏡的部分將等視力檢查後再處理。麻煩您,謝謝。
PS:
1.視力不良之弱勢學生,在檢查後將發給「學童視力健康檢查結果複檢通知單」(簡稱複檢通知單)及「家長同意書通知單」,請家長陪同學生至眼科醫療院所進行複檢;經眼科醫師複檢判定視力不良且於複檢通知單上醫師建議處理需明確註明(勾選)配鏡矯治或更換鏡片,始符合本計畫捐助對象。
2.本計畫非強制性,將會尊重家長意願。
3.繳交期限為 9/11(五)放學前,請您協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