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以宣揚上天好生之德、倡行尊聖孝道、興辦公益事業、促進社會福利。
二、名額及金額:本校補助8名學生,每名新台幣4000元。
三、申請資格:學業成績須平均 60分以上以及品行良好之家境清寒學生
★(109學年度新生除外)
四、申請資料:
1、申請表(請自行下載附件填寫)
2、 108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單
3、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4、其他相關證明(如低收入戶證明,無法提供者可請導師填寫該生家庭狀況表)
五、欲申請者請於 109年 8 月 14 日前將資料繳至教務處以利彙整。
六、如申請名額過多,將以申請先後順序及資格是否符合為審查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