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南市政府 109 年 4 月 21 日府人給字第 1090490618 號函辦理。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自本(109)年 4 月 28 日起,於「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系統」(WebHR 系統)核定之個人服務、在職及離職證明書文件,將寫入區塊鏈提供驗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109 年 4 月 17 日總處資字第 1090031275 號函辦理。
二、人事人員於 WebHR 系統核定當事人於「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 系統)申請之個人服務、在職及離職證明書後,將寫入區塊鏈提供驗證,請務必謹慎核定相關申請案件。上述案件經核定後即不可變動,如需更改或刪除,請於 WebHR 系統執行「重送」或「註銷」功能。
三、當事人於 MyData 系統下載之證明書文件,除具備該處浮水印外,另包含驗證用之 QR Code ,當事人可於 MyData 系統設定開啟(預設)或關閉驗證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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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及離職證明書文件線上申請及列印方式請詳參附件一般人員手冊第 3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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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為落實政府無紙化及節能減碳政策,配合行政院推動「公務人
說明:請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使用健保卡須先於線上註冊)登入 eC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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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於使用上如有任何疑義,請洽本室協助處理。
同仁如無自然人憑證者,可持健保卡及戶口名簿戶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