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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郭怡均 - 獎學金 | 2020-02-24 | 點閱數: 617

一、申請條件: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就讀本市國民中學之在學清寒學生。

二、申請標準:學業成績(一般學科或領域):國中各領域均達七十分以上。

三、申請表件

  • 申請書一份。
  • 前學期成績證明書一份。
  • 戶口名簿影印本一份。
  • 如係低收入戶,請附區公所低收入戶證明,得優先錄取(影印本須加蓋申請人印章切結)。

四、名額:本校名額7名。(以申請先後順序為準)

五、金額:國中組:新臺幣 2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