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師鐸獎評選要點第七點略以,候選人推薦設有校(園)長組及教師組2大組別,教師組各校得自最近3年內(含當年度)曾獲優良教師及曾獲優良教師自願參與者中票選第1名參加本市師鐸獎。
二、推薦限制:過去5年內曾獲本市師鐸獎者(含合併前臺南縣(市)師鐸獎),不得再接受推薦參加本市師鐸獎。
三、採無記名投票,至多可圈選1人。
四、師鐸獎候選人票選,投票期間訂於本(109)年1月23日上午10時30分至同年 2 月10日下午4時採線上票選(https://vote.tn.edu.tw/)。
五、本年2月11日公告票選結果,請各位同仁踴躍上網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