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15 年 3 月 26 日第 280227 號公告辦理。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3 月 2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55500750 號函辦理。
二、旨揭徵聘事宜請參閱附件。有意願參加徵選之教師,務請先取得服務學校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