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3 月 1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50020791A 號函辦理 。
二、旨案為強化弱勢族群孕產婦健康、規律產檢並提升孕產相關健康識能,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辦理旨揭計畫,針對高風險孕產婦提供孕期至產後 6 週之衛教諮詢、關懷追蹤及資源轉介等服務 。
三、配合事項:
(一) 請各校(園)針對旨揭計畫說明予以公告周知 。
二)倘有符合本計畫收案條件者,請協助轉介予各地方政府衛生局或參與本計畫之合作單位,俾利提供相關孕期照護服務 。
四、檢附函文與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追蹤關懷計畫說明」1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