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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佳怡 - 教務處 | 2026-03-06 | 點閱數: 16

一、依據本市 114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計畫辦理。

二、旨揭計畫主要提供教師學習共同體專業知能培訓,提升教學效能,強化學習共同體教學實踐與班級經營,促進學習能力並透過學習共同體教學實踐,增進教師專業自主能量。

三、實施對象:本市所屬國中小學教師

四、計畫期程:自 115 年 3 月至 7 月。

五、計畫重點如下:

(一)透過研討、實作、教學觀察與專業回饋,促進學習共同體教學實踐能力。

(二)成立學習共同體教學實踐基地,應用學習共同體進行教學與研究。

六、經費補助基準:

(一)每校補助金額基本經費(業務費)新臺幣 5 萬元。

(二)補助經費項目:差旅費、出席費、鐘點費、印刷費、膳費、教材費、雜支等。

七、申請作業:

(一)申請日期:即日起至民國 115 年 3 月 27 日止。

(二)申請方式:填妥「114 學年度學習共同體教學實踐計畫申請表」(如附件 2)上傳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23357)。

八、檢附申辦計畫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