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教保服務機構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師鐸獎評選要點第七點略以,教師組各校得自最近 3 年內(含當年度)曾獲優良教師及曾獲優良教師自願參與者中票選第 1 名參加本市師鐸獎。
二、推薦限制:過去 5 年內曾獲本市師鐸獎者,不得再接受推薦參加本市師鐸獎。
三、採無記名投票,至多可圈選 1 人。
四、師鐸獎候選人票選,投票期間訂於本(114)年 12 月11日 10 時起至 12 月 18 日 16 時止,採線上票選(https://vote.tn.edu.tw/)。
五、 114 年 12 月 19 日公告票選結果,請各位同仁踴躍上網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