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可以公假課務自理,參與本市國中之公開觀課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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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時段 |
學校名稱 |
科目 |
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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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25 日(二) |
下午 |
臺南市 東原國中 |
英語文 |
8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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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26 日(三) |
下午 |
臺南市 金城國中 |
科技 |
9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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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02 日(二) |
下午 |
臺南市 和順國中 |
科技 |
9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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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02 日(二) |
下午 |
臺南市 新市國中 |
體育 |
8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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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02 日(二) |
下午 |
臺南市 和順國中 |
健康教育 |
9年級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10 月 28 日臺教資(三)字第 1142703415 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資訊如下:
(一)活動日期: 114 年 11 月 24 日(星期一)至 12 月 2 日(星期二)。
(二)活動地點:依各次場次公開授課地點。
(三)報名方式:請至活動網站 https://adl.edu.tw/HomePage/srl ,依各場次報名連結及期限報名。
三、請惠予參與教師公(差)假登記。
四、本案聯絡人: 林芳誼,電話:(02)7736-9463 ,電子信箱: fylin@mail.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