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瑞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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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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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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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守護健康‧遠離菸害——未滿 20 歲不得吸菸、電子菸與加熱菸危害宣導
- 依據我國《菸害防制法》第十五條規定,未滿二十歲者不得吸菸、購買或持有任何菸品;同時,電子菸與加熱菸等新型菸品亦屬於禁止製造、輸入、販賣與供應的違法產品。這些法令的立意,是為了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防止過早接觸尼古丁與其他有害物質而造成成癮與疾病。
- 根據衛生福利部與醫學研究指出,尼古丁是一種高度成癮性物質,會干擾腦部神經傳導,影響學習記憶、注意力與情緒穩定。青少年腦部尚未完全發育,吸入尼古丁後更容易上癮,長期使用可能導致焦慮、失眠與心血管疾病。
- 此外,電子菸與加熱菸並非「安全替代品」。這些產品所釋放的氣霧中,仍含有甲醛、重金屬、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等有害物質,長期吸入可能損害肺部、口腔與心臟健康。更令人憂心的是,近年有不法業者將毒品(如 K 他命、液態大麻或其他新興毒品)摻入電子菸油中,外觀氣味難以分辨,學生一旦嘗試,極易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吸食毒品,造成嚴重身心依賴與法律後果。
- 因此,本校特別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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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滿二十歲禁止吸菸或使用任何新型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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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菸、加熱菸均含健康危害,部分更涉及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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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菸非潮流、非成熟,而是對健康與人生的消耗。
請家長主動關懷孩子的交友與生活習慣,若發現疑似菸品或不明裝置,應即時通報並協助正確處理;學生則應勇於拒絕誘惑,拒菸、拒毒、愛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