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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佳怡 - 教務處 | 2025-09-14 | 點閱數: 89

114 學年度暑假輔導費退費申請
1. 114 學年度暑假輔導請假(完成請假手續)即可申請退費。
(暑輔日期: 7/21~8/15) 7/29 豪雨假停課、 8/13 颱風停課並未收費

2.務必完成繳費,請附繳費收據影印本(如遺失請先至總務處出納組申請)。 9/18 學校扣款後"才發放收據"

3.請填妥申請表(自行下載或至教學組領取)後連同繳費收據影本、並確定退費日有完成請假程序(新生則暑輔導師證明確定有請假即可。)

4. 三項條件資料須具備:
(1)申請表,勞煩導師確認學生當初非無故未到者再簽名。(國一申請退費需找暑期輔導教師簽名)
(2)收據:繳費成功收據。
(3)非無故缺席者:國二和國三生(經教務處查詢系統和點名表是有完成請假手續或導師有先告知公假者)
                  國一新生因暑假尚未有請假簿,因此暑期輔導導師簽名則視同當日非無故缺席。

5.申請退費後,退費金額由教學組核算完成後,交由出納組統一核發(發到退款者的郵局帳戶)。

申請截止日期: 114 年 10 月 3 日中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