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會考簡章說明:
1.請務必詳讀簡章中「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內容(P26~),今年有部份修正。
2.「非冷氣試場」應考服務申請表-附件 4(p40)
3.「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表-附件 5(p41-p44)」
如需要申請說明 2或說明 3之同學,請於2/27(四)前將附件資料內容填寫完整、完成各式簽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4.紙本簡章已發予各班(每人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