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南市政府 113 年 12 月 19 日府人考字第 1132555782 號函辦理。
按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法令規定,各機關應提供所屬員工執行職務時避免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工作職場。為使同仁能有安心申訴途徑,人事總處已建置通報平臺,請各機關(學校)配合辦理下列事宜:
轉知同仁除各機關現有之申訴管道外,亦可至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首頁/常用捷徑/職場霸凌案件通報平臺(網址: https://gov.tw/s4s )提出申訴,由人事總處列管案件後續執行情形。
另各機關自行接獲有關霸凌事件申訴或陳情,亦須至通報平臺進行登錄,由人事總處專責通報平臺統籌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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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現有之申訴管道:
本校員工遇職場霸凌事件,請立即透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訴:
1.電話: 06-3036205
2.傳真: 06-3021845
3.電子信箱: guidance@dcjh.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