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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蔡沛珊 - 總務處 | 2022-06-23 | 點閱數: 241

一、手提整理箱內應有之繳回公物包括

 ()班級前、後門鑰匙各1支,共2支,裝入夾鏈袋內。

 ()麥克風線、電腦傳輸VGA線、音源線共 3條。

 ()投影機遙控器。

 () 冷氣卡及冷氣遙控器。

    () 學校配發給各班之3台電風扇(頂層為4台),隨班級移動至新教室。

二、各班收齊後,請於630(四)1100 前,將上述公物如數交回總務處,由事務組逐項點交,確認數量無誤後,始完成離校手續。

三、班導師及專任教師請於71(五)1700,將辦公室鑰匙個人辦公桌鑰匙繳回給總務處事務組,再於725()及 88()【暑期輔導第一天】換領。

備註:若辦公室沒有變動,鑰匙不用交回,但需來電告知總務處事務組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