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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訪客 - 人事室 | 2020-03-26 | 點閱數: 330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3 月 18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90312885 號函辦理。

 

主旨:檢送修正之「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為因應本市新設學校預計於 110 學年度正式設立並招生,及充實十二年國教課綱課程所需科技領域師資,爰修正旨揭要點。
二、旨揭要點可至本局網站-課程發展科-法令規章(http://boe.tn.edu.tw/boe/wSite/lp?ctNode=398&mp=21&idPath=393_398)項下下載。
三、檢附旨揭要點及修正對照表各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