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市「115年度推動普輔特合作輔導知能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115)年度研習場次訊息詳如附件。
三、請各校核予貴屬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並協助課務處理。
四、其他注意事項:
研習當日請於課程開始前20分鐘報到,以免久候。
參加對象以各場研習學校所在分區專輔人員、學校輔導人員、輔導教師優先,其他區輔導人員待報名截止後依報名先後次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承辦單位為確保本次研習品質,依上開優先順序為審核原則,恕不接受現場報名或超額錄取。
本次研習不提供紙本講義,講義電子檔將於研習前三天公告於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最新消息,請學員自行下載或列印紙本。
請自備環保杯及餐具。
五、本案承辦人:輔諮中心王建文教師,電話:06-2521083分機21,網電:69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