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內收件期限:115年9月17日前送至教務處。
二、申請對象: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校,符合清寒條件(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五十萬元以下者)之原住民學生。
三、助學金額:國中每學期2,000元(助學金每年申請一次,核發二次,上、下學期各核發一次)。
四、申請方式:
- (一) 申請書(如附件)。
- (二) 蓋有原住民身分戳記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 (三) 請導師初審並加註意見(需填寫特殊狀況申請者)。
五、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應請領學產基金會學生助學金,惟不符學產基金會申領條件之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得申請本助學金補助。
大橋國中學生獎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