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補助每學年每人新臺幣6,000元助學金(分第一、二學期撥款),優先使用於書籍費、代收代辦費、註冊費及線上教學設備,剩餘費用再由學校依照認養學生實際需求統籌處理,包括學用品、營養午餐、制服費、學校課輔費、校外教學…‥等就學用途項目,如當學期有未用完之款項則需退回該基金會。
二、申請方式係以電子檔方式收件,請填寫學生資料表於115年9月11日(星期五)前備齊資料送至教務處。
三、本案以資源匱乏地區及114學年度獲補助學校為優先,已依規定領取政府之補助、減免或其他性質相當之給付者,不得重複申請。
大橋國中學生獎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