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南市尚余慈善事業基金會115年7月23日(115)尚余慈善字第002號函辦理。
二、獎助資訊,說明如下:
(一) 申請時間:校內收件至115年9月14日。
(二) 名額和金額:台南市國中在學學生60名(每校以推薦三名為限),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三) 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條件。
- 目前就讀台南市國民中學(二、三年級),且未領取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因此無申請資格)
- 家庭經濟困頓,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者。
- 學業成績〈一般學科-領域〉:國中一般學科各領域均達平均八十分以上〈或甲等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 綜合表現〈日常生活表現〉未有曠課紀錄且未受記過處分者。
(四) 申請證件,請檢附下列相關文件,資格不符、資料不全者,將喪失申請資格。申請資料及所檢附之文件,恕不退還。
- 填具申請書
- 清寒證明書正本乙份〈持有區公所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村里長開具之清寒證明書或由學校導師推薦、訓導主任、校長予以證明,以上方式三擇一〉。
- 114全學年度(含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
- 戶口名簿影本乙份。
-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五) 審查:由該會董事會評定後將得獎學生名單公佈於該基金會網站。
(六) 發放方式:由該會發函各學校,由學校通知受獎者於指定地點領取獎學金(預計於115年10月09日(六)臺南市南門勞工育樂中心頒獎)。
三、若有不盡事宜,請洽該基金會陳小姐,電話:(06)2892423分機111。
大橋國中學生獎懲規定